藍鯨新聞 7 月 12 日訊,近日,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發布了罰單,劍指吉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。
罰單顯示,吉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: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;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;占壓財政存款或資金;違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;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;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。
針對以上問題,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對其警告并罰款 231.83 萬元。
此外,該行時任副行長徐某輝,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、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,被罰款 3 萬元。
運營管理部總經理鐘某,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,被罰款 2 萬元。
電子銀行事業部副總經理顏某,因對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,被罰款 1 萬元。